石首市自來水公司、國網石首供電公司、石首市天然氣有限公 司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湖北省定價目錄》(鄂價法規[2018146號)和《荊 州市物價局關于放開供水供電供氣延伸服務價格有關事項的 通知》(荊價辦[2018152號)規定,供水、供電、供氣延伸服 務價格不在定價目錄之列,現同步放開供水、供電、供氣延伸 服務價格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供水、供電、供氣延伸服務價格放開,實行市場調節 價。經營者應遵循合法、公平、誠實信用原則,依據生產成本、 市場供求、質量狀況等因素,合理確定價格,為消費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;嚴格遵守《價格法》等法律法規,不得串通漲 價、價格欺詐、強制服務等不正當價格行為;嚴格執行明碼標 價制度,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、服務內容、 價格舉報電話。
二、石首市發展和改革局制發的《關于市自來水公司表計 維修檢驗收費標準的批復》(石發改價格[2016J14號)、《關于 城區自來水“一戶一表”安裝費標準的批復》(石發改價格 [2016]30號)、《關于調整天然氣庭院管網建設安裝費標準的批 復》(石發改價格[2017]7號)、《關于天然氣供氣延伸服務收費 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》文件廢止。
三、對公眾投訴頻繁、矛盾突出的供水、供電、供氣延伸 服務價格,價格主管部門應當開展成本調查,通過公開成本調 查結果,引導督促經營者合理定價。
四、本通知施行之前已經簽定供水、供電、供氣延伸服務 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者尚未終止的,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。
五、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上級價格主管部門有新的 規定按新規定執行。